人文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3年修订)》和校团委有关要求,现就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团支部“对标定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题组织生活会
(一)主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
(三)参与对象:
学院全体共青团员,含2023年新发展团员与已加入中国共产党但未满28岁的团员。
(四)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五)工作流程
1.开展会前学习
(1)时间:2024年1月5日前
(2)要求:集体认真学习重温《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青年工作》等著作相关篇目。
重点学习重温以下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章程》(节选,第十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节选,第一章)。
2.查找差距不足
要求:组织团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查找3个方面问题:一是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情况;二是团员意识提高情况,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提出的做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刻苦学习、锐意创新,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崇德向善、严守纪律的模范的重要要求;三是对照团员义务和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 还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
3.撰写发言材料
各团支部推选一名团员代表联系个人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200字),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员青年的一系列要求和希望,思考职责使命;对照以上三方面问题查找不足、改进提高;对照先进党员团员事迹,思考努力方向。突出坚定理想信念、弘扬集体主义、勤奋刻苦学习、激发奋斗精神等内容。心得体会于2024年1月7日前由各班团支部书记汇总至网上共青团服务部处。
4.召开组织生活会
各团支部应于2024年1月12日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会议开展流程详见附件1。各团支部书记于2024年1月12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教育实践】板块进行录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一)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
(二)对象:
全院共青团员,
(三)工作流程
1.团员教育评议
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附件3),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和参考细则,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同步开展年度团籍注册。
在团员大会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和参加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情况,实事求是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学院团委批准,并向本人反馈。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防止“唯分数、唯票数”。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
请各团支部于2024年1月12日前提交《2023年度XX专业20XX-0X班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附件4)至网上共青团服务部处,网上共青团服务部填写《2023年度人文学院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5)于2024年1月16日之前发送至刘爽老师处。
2.评议结果运用
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推荐2023年度共青团表彰中对优秀个人的评选、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团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3.注意事项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可通过一次团员大会召开,各团支部完成后,宣传委员收集团员发言材料、撰写200-300字简讯,并附高清照片2张交至基础团务部处,基础团务部形成新闻稿,与团员发言材料汇总后打包保存好,文件命名格式:人文学2023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材料汇总。
三、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一)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注意:只有完成团员教育评议并由二级团组织认定后,才可进行年度团籍注册并录入)
(二)对象:
全院共青团员
(三)工作流程
1.线下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由各团支部团支书收好团员证到X31003办公室,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并加盖注册印章。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2.线上注册:各团支部书记将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录入至“智慧团建”(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可予以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留团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留团察看期满后,恢复了团员权利的,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不再为其注册,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四、团支部“对标定级”
(一)要求:
按照“支部班子好、团员管理好、活动开展好、制度落实好、作用发挥好”5个方面,建立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对标定级的常态化机制,基本建立起适应团员流动性的基层组织体系。对照“五个好”标准,鼓励探索开展基层团组织星级创建评定工作。
(二)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
(三)对象:
2023年6月1日前成立(满6个月以上)的团(总)支部纳入“对标定级”范围。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等不纳入。
(四)定级标准
各支部对照《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3年版)》(附件6)开展自评,完成《××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附件7)。总分值为100分。
(五)工作流程
1.团支部开展自评
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采取“五评、双签字”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核准团支部的成立时间、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和申请入党的团员人数等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支部,须在完成自评后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2023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字左右)。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2.学院团委复核
2024年1月19日前学院团委开展复核认定,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复核认定坚持优中选优,从严把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防止“好人主义”,扎实开展三星级以下团支部限期整改。
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认定后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校团委抽查评估。
校团委结合年度考核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抽查各二级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
“对标定级”结果将运用于2023年度共青团表彰工作中。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2023年度团内荣誉(如院校两级及以上团内集体荣誉评选),而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4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
五、工作要求
学院团委负责人和各年级辅导员要统筹安排并指导本年级团支部工作,各年级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协助做好以上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记录,主动向本支部团员青年公开结果。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