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加强基层指挥军官队伍建设,增强退役士兵就业能力的重要举措。
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报名、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
2.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届毕业生定兵后,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
3.优先安排、选拔使用: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符合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4.补偿及代偿: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5.考学升学优惠:退役后,享受政法招录优先、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
6.就业安置优惠:退出现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
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男兵征集对象:
1.学历要求:国家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等全日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当年毕业的学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
2.预征报名对象: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
3.年龄要求: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女兵征集对象:
2011年女兵征集工作预计将于9月底开始。
2010年征集对象:
2010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年满17岁-19岁:1991.1.1至1993.12.31间出生)
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年满22岁以内:1988.1.1至1993.12.31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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