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研究生:
答辩安排见附件。
1、请务必在6号之内联系答辩主席及评委,呈送聘书、表决票及论文。有展览的专业,请在“聘书”注明:请评委会老师7号到展览地点评分实践环节。
2、绿色标示的老师为预审老师,请一并呈送“学术评议书”,并告知该教师答辩时务必带到答辩现场。
3、请务必填写答辩具体时间,并提醒评委老师按时到达。
4、为方便联系,建议评委一致的同学可集体联系、送审,最好打印1份附件安排,一起交给评委老师。
5、其他请按照会议布置要求,准备PPT,2张登记表、决议书务必带现场交由秘书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