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西交校人[2008]14号)、《西南交通大学教育职员岗位设置、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10]19号)文件规定及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审定批准的《西南交通大学教育职员岗位职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现就我校开展二?一二年度教育职员岗位职级评聘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参加教育职员岗位职级评聘的范围:
1.本次教育职员岗位职级评聘工作是对在设有管理岗位的单位内,且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并符合《西南交通大学职员任职基本资格与申报条件》(《西南交通大学教育职员岗位设置、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10] 19号)附件一,以下简称“《任职基本资格与申报条件》”)有关规定的管理人员按自愿申请的原则开展的,评聘高一级职员职级的工作。
2.2011年12月31日以前在职的管理岗位人员,可根据《任职基本资格与申报条件》有关内容,自愿申请评聘高一级职员职级。
二、关于基本任职资格及截止时间:
1. 申请应聘高一级职员职级的基本任职资格及申报条件,按照《任职基本资格与申报条件》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应聘高一级职员职级的,现任职员职级的任职时间计算到2011年12月31日。
3. 申请应聘高一级职员职级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和文章、管理论文等,应以其本级职员职级的有效时间(以任职通知为准)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三、指标投放原则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西交校人[2008]14号)和《西南交通大学教育职员岗位设置、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10]19号)文的规定,学校本次教育职员岗位职级评聘指标投放原则为:“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根据教育部批复的我校管理岗位总量、等级结构比例及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岗位使用情况和当年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数,经综合评估后公布评聘指标数,由学校统一掌握。对设置有管理岗位的单位,严格在该单位的管理岗位编制数内且在管理岗位上任职的人员范围内接受应聘申请。对不设管理岗位的单位或不在管理岗位上任职的人员,不接受应聘申请。
四、职员职级评聘的组织机构
1. 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组织部和人事处组成,人事处为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评聘的各项具体工作。该小组的职责:
1)公布或授权公布相关工作信息。
2)负责审核五级及以下各级职员的应聘申报材料。
3)负责七级及以下职员的评议,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审定批准聘任。
4)安排实施学校职员评聘工作规程,对各环节实施监督,并代表学校职员聘任委员受理工作中出现的申诉、投诉和举报等事宜。
2.设有职员岗位的校内各单位应成立本单位职员评聘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本单位的党政领导(三人或以上奇数)组成,不足人数可邀请上级党委相关领导组成,负责实施聘任的各项具体工作。其职责为:
1)接收本单位内的应聘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2)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
3)组织评议并向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推荐本单位拟聘人员。
五、职员职级评聘的程序
1.在职管理人员个人根据职员岗位基本任职资格与条件,在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合格的基础上,可填写《西南交通大学职员晋级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部门签署意见后,向招聘单位或部门提出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自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间已按管理岗位工资序列办理退休手续的原管理岗位人员,任职时间如符合应聘高一级职员职级相关条件的,填写《西南交通大学职员晋级申请表》,向退休前所在单位提出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退休前所在单位与在职人员一并评聘。
六、其他
1.本次职员职级评聘工作中需公布的相关信息应采用在办公自动化系统或单位内部张贴的方式公布。
2.“本级”的概念:管理人员现任的职员职级。
3.“本级有效任职时间”的概念:指管理人员在本级任职的时间。
本级有效任职时间包括:1)从2008年岗位首聘前已聘任的与现任管理职员职级平级的行政管理职务、职级的任职时间到2011年12月31日之间累积计算的任职时间;2)本人原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则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我校管理岗位上工作的时间,可视为八级职员的有效任职时间。3)本人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则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我校管理岗位上工作的时间,可视为七级职员的有效任职时间。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下载:西南交通大学教育职员职级晋升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