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刻吸取青岛爆燃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教函[2013]830号)有关精神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的要求,决定在寒假前以单位自查和专项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即行组织对本单位行政管辖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各单位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青岛爆燃事故汇报后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讲话精神,深刻吸取事故的教训,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安全工作要“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要抓住工作中的“短板”,注重实效,落实到操作层面,落实到人,进一步健全每个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2.各单位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置,并注重整改的跟踪检查,确保检查的实效。各单位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本单位无法处置的事故隐患、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在隐患未处置前,单位应做好应急处置方案与工作安排,确保安全。
3.各单位应结合寒假期间的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安全教育,确保安全。单位应对假期期间本单位重点岗位、部位和重要设施、设备的值守提前做出安排,强化岗位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对单位教职工及学生假期出游的安全做出提示,提醒教职工及学生注意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人身安全。
4.学校将适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的重点部位、重点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并建立“安全检查台账”,逐项落实整改。
特此通知
2014年1月6日